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以下五种人员不许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者不能离境; 3、被判处罚正在服刑的; 4、正被劳动教养者;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 危害或者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
出国法规
奥地利劳工法相关规定
奥国劳工法令比较齐全,从雇用签约开始至休假、产假、教育假、升迁规定,到契约关系终止,均受到法律的严密监督,此外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也很周全。虽然各行业因工作性质不同,劳动条件与工资水平无法一概而论,但都必须依照目前奥国劳工法有关「雇员工资标准」的规定。有关雇主与员工之间重要的权利义务情况可参考下表:
加拿大劳工法
加拿大幅员辽阔、地广人稀。由于近年来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日益面临劳动力供给趋紧的问题。同时据加政府预测,由于婴儿潮时期出生人口的陆续退休和新生儿出生率过低,加劳动力市场将很快进入供不应求的阶段,未来50年全国劳动力数量(包括移民)预计仅增长11%,远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加每年均需引进10万左右的外籍劳务,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新加坡劳务申请程序
1、雇主委托新加坡劳务公司向新加坡政府人力部(劳工部)申请劳务派遣手续。
2、雇主提供外劳招聘内容含招聘人员的国籍、工种及条件。
3、新加坡劳务公司委託中方劳务公司招聘(中方劳务公司需正规并拥有国家商务部办法的劳务外派资格证书),新加坡劳务公司安排雇主到中国现场招聘人员,录取后中方劳务公司安排人员体检。
阿联酋《劳动法》
(一)简介
阿联酋《劳动法》于1980年颁布实施,为”联邦法案80年第8号”。阿联酋的劳动及社会事务部宣称此法在保护劳方权益方面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并引以为荣。但同其它阿联酋法律一样,对本国公民都提供最多的权益和便利。
国际劳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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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指标:雇主(国外企业)根据所在国(地区)输入外劳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移民局或劳工局)提出申请。 2、 签订合同:雇主(国外企业)获得当地政府同意输入外劳的有效批件后,需提供以下资料与我劳务公司洽谈,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劳务合同样板由我劳务公司提供参考)。雇主需提供的资料有: |